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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300字作文

时间: 新华 话题作文

期中300字作文篇1

今天,老师带我们去参观学校刚装完不久的文化墙。文化墙的内容真丰富呀!有典故,有诗歌,有名言警句;励志的,有教育的……我喜欢尊师篇的《程门立雪》,孝道篇的'《子路负米》,励志篇《圆木警枕》……其中我最喜欢孝道篇《子路负米》。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子路很孝敬父母,为了能让父母吃到米,不论寒风烈日,都不辞辛劳地跑到百里之外负米,再背回家。后来由于他的父母双双过世,子路到楚国当了官,每天山珍海味,生活富予。但他多希望父母和他一起过好生活,可双亲早已不在,他就是想百里负米,奉献双亲,也不可能了。

子路在双亲去世前百里负米,死后还念念不忘,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感动。孔子赞扬他说:“他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死尽力,死后思念哪!”

“百善孝为先”,这句话在中国有着5000多年的历史,可见,“孝”在古代就已被人们重视。

“孝”是做人之本,是一个人最该有的情感,乌鸦尚且懂得反哺,羔羊尚且懂得跪乳,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也是最聪明的生物,我们怎么能连乌鸦、羔羊都不如?

回想起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母亲做的菜不合胃口就大嚷大叫;母亲拿错了东西就赌气;母亲稍微唠叨些就满脸不耐烦……这些叫孝吗?不,它们不是。有些人一来孝就是让父母吃得好,住得好,丰衣足食,却很难抽出空来陪陪老人。这应该叫孝了吧?可他们也不是。真正的孝是让双亲开心,快快乐乐的过完每一天。

有一句歌词说得好:“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体现了父母晚年想和儿女在一起的强烈愿望。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向父母尽孝,不要等父母逝世以后再追悔莫及,让我们记住:百善孝为先!

期中300字作文篇2

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在人间。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精心地打扮了一番。照了照镜子,俨然是一个小帅哥。(嘿嘿,有点自恋。)自我感觉还是挺好的`。要说我为什么打扮那么好,那是因为今天是我哥的生日,我哥在我姥姥家,所以只能可怜我这两条“小短腿”了。我一把推出自己心爱汗血宝马,(其实是自行车。)赶忙的蹬着自行车,刚走没多久,看见一大群人围在前面,好奇心使我也围了上去,一打听,原来是一个小伙子撞到了老奶奶,老奶奶在血泊中倒下了,小伙子跑了。几名身强力壮的中年人实在看不下去了,骑了一辆自行车,使劲地将老奶奶扶上自行车,此时我的心中正在暗暗的埋怨那名小伙子,这时,只听见小伙子骑着一辆电瓶车大吼了一声“过去”。便一把将老奶奶扶上了一辆电瓶车,几名身强力壮的中年人也在旁边帮着小伙子,终于将老奶奶扶上去了,小伙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骑着电瓶车,飞快地开走了。看见他远去的身影,只觉得他的身影那么高大!

人间处处有真情,到处是爱!

期中300字作文篇3

每到过年,家里必定会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这自然就离不开“大扫除”。今年,我也加入到“大扫除”的行列中。

大扫除开始,爸爸先把窗帘摘下来,准备打扫墙上的灰尘。很多够不到的地方,爸爸就把鸡毛掸子后面绑上一根长长的竹竿,这样就能够得到,爸爸很快就将墙上的`蜘蛛网和灰尘全部打扫干净。

接着擦灯罩,爸爸踩着梯子,把灯罩一个一个摘下来,我送到卫生间,妈妈用清水洗干净。然后再用抹布擦干,我再递给爸爸,最后爸爸把灯罩重新装上。这样重复几遍,所有的灯罩就都干净。到晚上,打开灯,感觉灯比以前明亮许多。

接着打扫房间的死角,所有能搬动的家具,全部搬开。搬开后,我吃一惊,想不到原来看上去干干净净的房间,竟然还有这么多灰尘。我们拿起扫帚,接着就打扫干净。

最后擦窗户,今年爸爸妈妈没有请专门的家政公司来帮忙,而是自己擦起窗户。虽然没有专业的家政公司,但却有专业的擦窗工具。妈妈当“主力”,我和爸爸当“助手”。先用清洁剂和水按一定比例调合起来,再将工具蘸上配好的清洁水,然后就开始擦窗户。很快,刚刚被擦过的窗户变得像镜子一般,能够照出人的影子。不知不觉,所有的窗户都擦完。焕然一新的窗户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明亮,待窗户干后,我和爸爸又在上面贴上漂亮的老虎图案的剪纸

经过三口人的努力,整个屋子变得焕然一新,给人一种怪舒服的感觉,这就是劳动的成果。

期中300字作文篇4

那天,夜已深。冬日寒冷的街心,我匆匆往家跑。“啪”地一声,我与迎面冲过来的一个人撞在一起。

我摔倒在地,他也没有逃。他马上爬起来,扶着我到亮一些的路灯下,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样子。

只见他中等身材,浓密的黑发扣在头上,一双剑眉宛若用刀刻上去一般,高挺的鼻梁,是个结实的小伙子。从他额头上急出的`细汗和颤抖的双手,不难看出他是急着去上夜班。

他伏下身子,认真地检查我的伤口,又抬头微笑地问我:“疼吗?”那语气温柔极了,那微笑,也让我感觉到了似春天阳光般温暖。

我回了一个微笑:“我……不疼。”我的声音也很轻柔,仿佛这不是什么大事。

我低头一看,我的腿被石子划伤了,虽然伤口不长也不深,可我还是分明感觉到疼痛了。

但,那微笑似有魔法一般,让我不再痛了。

“真的不痛?”他还是一个微笑飘过来,只是语气里有点不知所措,也有些将信将疑。

“啊……那当然!一点皮外伤,问题不大。”我吞吞吐吐,尽量把伤口往后藏,脸上保持着微笑。

“哦……”他似乎放心了一些,他的微笑也舒展开了,眉头也舒展开了,脸上柔和了许多,“呼——这样吹一吹就不疼了哦。”他稚气得有点可爱。

回家的路上,我眼前一直浮现着他的微笑。

期中300字作文篇5

生活中有趣的事情很多,其中我最喜欢观察蚂蚁搬东西。

那一天,我放学回家,走到路旁看到了很多很多的蚂蚁。那些蚂蚁好像很忙,一个个都忙忙碌碌的爬来爬去,好像很着急似的。后来,我终于发现它们在干什么了!

原来它们在匆匆忙忙的搬食物,有一个人将吃完的苹果核随手丢在了路边,那些蚂蚁一个个都在苹果核旁边围绕着,密密麻麻的,有的在上面,还有的在下面。其中一只蚂蚁用嘴巴咬了一下苹果核,然后用身体捧着那块很小很小的苹果果肉返回洞穴。还有一只蚂蚁捧不了太大的果肉,它竟然跑到了其他搬食物的蚂蚁前,用触角在别的蚂蚁头上打了几个圈,那只蚂蚁立刻放下了食物,跟它一起把大果肉捧了起来,然后一起返回洞穴。但是果肉太大了,洞口却很小,蚂蚁怎么搬进去呢?

那只蚂蚁又一次停下来,它跑到另外一群蚂蚁旁边,用触角摸了摸它们的头,那些蚂蚁也放下了食物,全都爬到大块果肉跟前,一个个朝大块果肉狠狠的咬了一口。后来,大块果肉变成了十几块很小很小的`果肉,那些蚂蚁才把果肉搬进了洞穴!最后,蚂蚁们用之前的办法把苹果核也搬进了洞里。

这些小蚂蚁有可能正在侍奉蚁王吃饭,也有可能在洞穴里开一个欢乐的派对。我也想变成一只勤劳的蚂蚁,一只乐于助人的蚂蚁,一只分享食物的好蚂蚁。

期中300字作文篇6

有人说,人才源于困境,也有人认为,人才出于顺境。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是片面的---一个人能否成才,关键在于其自身是否勤奋刻苦地读书,能否在读书成才之路上,勇敢地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无论顺境逆境,如果一个人不努力读书,不用知识丰富自己,顺境中只会沾沾自喜,逆境中也只能垂头丧气、自叹不如。相反,如果一个人能够发奋读书,无论处在何种境地,都会最终取得成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中国是一个崇尚读书的国度,自古以来,因读书而成才者不计其数。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唐代文学家韩愈,自幼家境惨淡,但他喜好读书,发奋读书,终于在花甲之年成就了功名,从此在唐代文学、思想划上了重重的一笔。除此之外,“凿壁偷光”“悬梁刺股”不也正是发奋读书的真实写照吗?到了中年时代亦是如此,他在行军打仗时总是要带上一大箱书籍,平时忙里偷闲总要取书认真阅读,最终成为了的军事家、政治家,成为新中国的。总之,不同时代、不同领域的杰出人物,无一不是刻苦读书而成才的。

有人还说,人才出于天赋,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聪明的人的确要比愚钝的人成才更容易,但有一句古话叫作“笨鸟先飞”。愚钝之人只要克服困难、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伤仲永》的故事想必是众所周知的:仲永五岁便能诵诗吟赋,天赋惊人,然而仲永之父却不注重其后天的读书教育,最终沦为平庸;伯乐是广识千里马的才人,为了使儿子能够辨识千里马,送了一本《相马经》给儿子,而他的儿子却不注重勤奋学习,最终弄出了“以蛙为马”的笑话,怡笑天下。即使一个人拥有超人的禀赋,不勤奋读书者,最终也会沦为平庸。

总而言之,勤奋读书是成功的基石,天赋的高贵离不开读书的努力,读书才是成才之基。

正在发奋学习的学子们,让我们一同踏上博大精深的书的境地,领略书的幽芳气息吧!

期中300字作文篇7

长长的一生中,当走到交叉路口时,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终止你徘徊的脚步,指引着前进的方向。——题记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夏天。小镇里的狗儿们懈怠地吐着它们热得发烫的舌头,而大多数的人们则窝在家里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冰凉,街头的树上的知了不厌其烦地叫着,偶尔见到街道上出现的行人也是行色匆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小镇的一条街的拐角处,有一个小小的茶摊,那是好心人特意摆在那方便来往的路人的。不为赚钱,只为行善。刚运动完的我,大汗淋漓,口干舌燥,一来到茶摊,我便冲了过去,端起一碗又一碗的茶水,喝了个畅快淋漓。等我缓解了一时之渴后,抬起头,我才发现,来这喝茶的人真不少,每个人喝完茶后,脸上总浮现了幸福般的满足。

我正想向摊主表示感谢时,余光中,望见了小摊不远处,一个老大爷立在一旁,他六十来岁的模样,脸色蜡黄蜡黄的,眼带极深,一副不健康的模样。他两眼注视着小摊上那一碗碗茶水,眼睛里流露出了羡慕和渴望的神色。这时,一个茶客也看到了他,茶客热情地招呼着:“大爷,来,喝完茶水吧,大热天的,可解渴了。”老大爷向前走了几步,但又忽然刹住了脚步,他摇了摇头,嘴里不断嗫嚅着什么,便又立在那儿了,像风中一棵残弱的老松一样。见他那样,我的心里顿觉一阵悲凉。

摊主也走了出来,他看出了老大爷的尴尬,喊:“没什么好茶的,来,我请客!”老大爷明显地咽了咽几口唾沫,喉结也慢慢地蠕动着,他舔了舔那早已干裂得发白的嘴唇,硬是挤出了几个字:“唉,你们喝吧,我不渴。”摊主麻利地端起了一大碗茶递到了老大爷的面前,“天气那么热,客气什么,不嫌我这茶不好,就喝,补充下水分嘛。”老大爷望了望头上艳如火的太阳,又看了看面前散发着淡淡茶香的茶,他叹了口气,似乎狠下了心,接过碗,“咕咚咕咚”将茶一饮而尽。

之后,他抹了抹嘴,喉咙里发出了“咂巴咂巴”的满足的声响。那滑稽的样子,惹得大伙儿一阵哈哈大笑。就在众人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老大爷颤颤巍巍地掏出十块钱,硬塞在摊主的手上,“小老弟,能不能把这个碗卖给我?”摊主一脸诧异,一边的喝茶的人们也一头雾水,从没听过喝个茶还要买人家的碗的。“不是,我……我……有肝炎。会……传染,不好。”说完,他端起了碗,慢慢朝远处走去,留下了满是愧疚和感激的茶客们。

一个人是要有多大的勇气和责任感,才能做到如此勇敢和有担当。这普通的老大爷让我明白了,为别人着想,从来就不应该是一句空话。老大爷,一个平凡、普通甚至卑微的人,却带给我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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