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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 艺洁 热点文章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

3、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4、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

5、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买房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1、确认房产性质

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确认好房产的性质。如果是期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房产证。

2、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

3、交定金时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或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4、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协议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不写明“定金”字样,很容易发生争议;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写成“订金”、“预付款”、“认购金”、“诚意金”等,协议条文无明确约定其是具有定金性质的,则不具法律效力。

贷款买房时贷款不批改怎么办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贷款不成的处理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购房者贷款不成不能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就不利于购房者,不但买房不成,还要赔偿定金。很多购房者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贷款可能不成,或者急于购房,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或者赔了定金或者最后东拼西凑借钱买房。

购房者贷款不成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就比较有利于购房者,所以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这样签订,千万不可盲目购房。

2、合同中没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只规定了违约责任,开发商一定会千方百计的不予退还定金,此时就按照上面的原则,主张限贷令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

买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买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不可以退,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开发商是可以不退定金的,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违约,无法按时交房或存在一房多卖等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哪些情况买房定金可以退还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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