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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作文1000字

时间: 新华 话题作文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动物的作文1000字篇2

三条尾巴

在很久以前,兔子长着猫的尾巴,鹿长着狗的尾巴,老鼠长着马的尾巴。可它们的尾巴怎么成了现在这样了呢?

森林里有一个猎人,他有两个儿子。他的儿子们能唱出世界上最动听的歌,只要他们一开口,就连蚊子也要停下来听,他们还能把球扔得很高,一连好几个小时都落不下来。

老猎人觉得自己的儿子们长大了,就想锻炼锻炼他们,于是,让他们用一天时间把5公里大的森林铲平。有一个女巫,她不喜欢有人能超过她,于是,她在猎人的儿子去铲平森林时,化妆成了一个樵夫,来到了老猎人家门前,“咚咚咚”女巫开始敲门。老猎人打开门,疑惑地问:“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哦,我是从森林来的。”女巫指了指森林那边。“那你一定看见我的儿子在铲平森林了吧!”猎人兴奋地说。“他们没有干活,而是在唱歌,如果他们是我的儿子,我一定会严厉地惩罚他们。”女巫撒谎道。

晚上,儿子们一回来就被他们的爸爸骂了一顿,并且加重了任务。一连好几次,女巫都会上门,而且说的都是同一句话,所以猎人每天都会加重任务。每一次,他们的儿子回来,累得就连洗个脸的力气都没有了。可是老猎人还在不停地加重任务。

有一位仙女非常同情老猎人的儿子们,便来到了他们的梦里,告诉他们,只要累了就在铲子上画红、黑、白、绿四种颜色,再唱着:“我们什么都不怕……”过一会儿,奇迹就会出现。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们便按照仙女说的去做,不到一分钟,铲子就自己干起活来,不到一个小时,地就铲平了,他们高兴地告诉老猎人,老猎人觉得地铲平了,于是就对儿子们说:“明天我去看看你们的成果。”

这件事被女巫知道了之后,非常生气,当天晚上,女巫吹了一声口哨,所有的小坏马都跑来了,它们跑过的地方就会长出小树,一眨眼功夫,森林又变回了原样。

第二天,猎人和儿子们来到了那片森林,大吃了一惊,那片森林根本就没有变化啊。此时,猎人真想严厉地惩罚他的儿子们,可猎人一想,还是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吧,便对着他们说:“明天我再来的时候,你们必须铲平这些地方,否则,你们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儿子们觉得这很难办到,这时,仙女又出现了,仙女让他们和原来一样,接着在铲子上画红、黑、白、绿四种颜色,再唱着:“我们什么都不怕……”三分钟后,森林又消失了,变成了裸露的土地,儿子们还弄了三个陷阱。

这回,女巫让所有动物一起上,把森林恢复。谁知,小动物们刚踏入这片土地,就掉进了陷阱,小兔子和小鹿猛地向上一跳,尾巴断了,而老鼠呢,不像它们一样能够跳跃,而是把尾巴一点一点地抽出来,结果毛全掉光了,大家的尾巴全都变了样。

动物的作文1000字篇3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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